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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财经 作者:陈益刊 水资源税全国推广后,居民和一般工商业水价平稳,但高耗水等特种行业税负上升,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今年1月的前半个月是水资源税全面推行之后首个纳税申报期,税务总局称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,水资源税首个申报期平稳有序,企业普遍反映良好,水资源税改革的效应逐步显现。 在去年12月之前,中国只在10个省份试点水资源费改税,其他省份依然征收水资源费。12月1日开始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水利部发文,在全国推广水资源费改税,水资源费由此退出历史舞台,取而代之的是水资源税。此举旨在保护水资源,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。 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等文件,明确了水资源税征收范围、税率、计税方式、征管等。由于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赋予各省一定自主权,12月份之后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、水资源现状等也开始明确当地税额。 比如经济大省江苏去年12月公布了《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在国家水资源税政策框架内,明确授权事项。如江苏分类制定差别税额,设置地表水和地下水两个税目,地表水适用税额范围为0.006~0.4元/立方米,地下水为0.3~8元/立方米。将省与市县的水资源税收入分成比例调整为25:75,适当提高市县分享比例,增加地方自主财力。 按照规定,选择按月缴纳水资源税的纳税人,需要在每月1日至15日期间申报缴纳水资源税,今年1月前半个月也因此成为水资源税全国推广后首个征期。 |
